岗位说明书


时间:2014-08-19  阅读:0

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教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4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及研究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审阅学术论文,参与论文答辩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年应主持或参加一项科研(或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或每两年至少有一至两篇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一般每三至五年应编写出一本正式出版的高质量的著作或教材。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每周20节以内额定教学工作(年工作量不低于430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应成为本学科学术骨干或某一课程教学与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成果优良,且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副教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5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及研究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审阅学术论文,参与论文答辩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年应主持或参加一项科研(或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或每两年至少有一至两篇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2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504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6级工作三年以上。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力争成为本学科学术骨干或某一课程教学与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成果优良,且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副教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6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及研究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审阅学术论文,参与论文答辩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年应主持或参加一项科研(或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或每两年至少有一至两篇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2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540节)。有计划的按标准向专业技术岗位5级晋升。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7级工作两年以上。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力争成为本学科学术骨干或某一课程教学与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成果优良,且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副教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7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及研究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负责审阅学术论文,参与论文答辩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年应主持或参加一项科研(或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或每两年至少有一至两篇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2节以内,不低于16节;年工作量不低于576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力争成为本学科学术骨干或某一课程教学与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成果优良,且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讲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8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辅助科研课题负责人做好科研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三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每两年至少有一篇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4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612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9级工作两年以上。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本科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讲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9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辅助科研课题负责人做好科研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三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每两年至少有一篇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4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612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10级工作两年以上。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本科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讲师)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10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辅助科研课题负责人做好科研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每三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每两年至少有一篇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4、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4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648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本科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助教)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11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辅助科研课题负责人做好科研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在评聘讲师资格前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的科研论文,或参加一项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相应部门的鉴定。

4、有计划地进行外语、计算机等业务学习,并达到评聘讲师的规定要求,有必要进行高一层次学历的学习。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5、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兼职思政教师工作,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优良学风。

6、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6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720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12级工作一年以上。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本科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岗位名称

教师(职称:助教)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12级

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从学院全部工作比重看,教学工作所占的时间最多,对学生的发展影响最全面,对学院教学质量的影响也最大。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以科学、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武装学生,这是普通高校的基本任务,也是实现其它教学任务的基础。关心学生各方面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2、认真钻研教材、总结教学经验,认真备课上课,合理安排学生的专业练习,有详细的教案及课堂记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认真对本科生进行专业课课程教学,根据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4、根据实际情况辅助科研课题负责人做好科研工作。

5、本着“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年的本科招生入学考试工作。

6、主动、认真地完成学院、系上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工作任务

1、担任专业课本科生课程教学,能够根据系上及教研室制订的教学计划,采用科学、正确的教学方法教授好每一节专业课,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按期完成教学任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专业公开课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学术讨论及公开课教学等工作。

3、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在评聘讲师资格前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的科研论文,或参加一项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相应部门的鉴定。

4、有计划地进行外语、计算机等业务学习,并达到评聘讲师的规定要求,有必要进行高一层次学历的学习。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更新工作。

5、担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兼职思政教师工作,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优良学风。

6、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按照系主任及招生领导小组的要求,本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客观、公正的评分,做到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人才。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实验,积极主动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工作标准

1、落实师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

2、认真教授专业课,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高标准完成额定教学工作(专业个别课每周在26节以内,年工作量不低于792节)。

3、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总结全面。按照“紧密联系社会音乐教育发展需求,着重培养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的目标,教学中不仅要注重传统的基本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音乐教育能力和广泛的文化素养锻造,教育理念应具有知识覆盖面广、专业标准高、研究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明显的特点。

4、每学期承担1—2次专业公开课教学,每学期听课节数符合学院规定。

5、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旷课、停课、调课。

6、学生音乐会、学期专业考试及招生入学考试评分公正无倾向,各项成绩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差错。

任职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西安音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达到《西安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积分设置表》要求。

2、合法公民,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备从事音乐教育专业方向教学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4、具有独立指导本科生的能力,能够熟练地指导学生进行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及艺术实践等工作。

5、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及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每学年均能为本科生授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评估及年终考核均为合格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