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学生会干部


时间:2010-11-18  阅读:48


 

系学生会全体成员 

 

主席团 

 

纪律部 

 

外联部 

 

文体部 

 

宣传部 

 

学习部 

 

 

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学生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会各成员的自身建设,促进各成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发挥出学生会在系、院的良好作用,特制定本制度,望所有成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一、例会制度:

1.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主席团成员提前十分钟到场;

2.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两次迟到、早退记缺勤一次);

3.例会除安排各项活动外,各部要总结前期工作中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并部署今后工作。

二、请假制度:

1.请假理由必须属实,须经老师;

2.若无特殊情况,托人代请或事后请假一律视作无效,按缺勤一次论处;

3.请假三次记缺勤一次。

三、活动审批制度:

1.部门开展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做好工作计划、方案、支出预算及可行性分析并上交负责老师;

2.由主席团对经费预算及可行性分析后交给老师审批,通过后方能举行。

四、奖惩制度:(注:个人基础分为10分,分值低于7分者劝其退会)

1.)奖励制度:

1.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组织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干部在平时评优中优先考虑;

2.每学期由系里老师和主席团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评出最佳部门及个人,并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

3.根据完成任务的质量的程度酌情加13分;

2.)惩罚制度:

1.例会、活动等,迟到扣1分,缺勤扣2分,两次迟到或早退记缺勤一次;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如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等),根据推迟时间长短扣12分;

3.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扣2分,行为严重者取消其资格。

以上为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学生会规章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相互监督!谢谢!

音教系学生会

2010-10-10